敲詐勒索罪與暴力取債罪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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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敲詐勒索罪與暴力取債罪一樣嗎?

敲詐勒索罪與暴力取債罪一樣嗎?

是不一樣的,敲詐勒索罪需要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恐嚇、威脅、要挾的方法進行敲詐勒索,暴力討債可能會利用暴力來進行威脅恐嚇、用不法手段強行逼迫索債,有可能會構成敲詐勒索罪。

暴力討債有可能會構成敲詐勒索罪,暴力追債靠的無非是遊離於法律之外的一些非正當手段,胡攪蠻纏算是好的,比如不斷電話討債、登門討債,讓債務人的生活遭受嚴重干擾,不得不就範。而最為惡劣的,是一些“討債公司”靠流氓地痞來威脅債務人,為追討債務,討債公司則通過暴力威脅、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等不法手段強行索債,甚至採取綁架手段逼債務人還款,大肆實施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造成新的社會問題。

敲詐勒索罪量刑標準取決於勒索敲詐的涉案金額。金額在二千元到五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處於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涉案金額在三萬元到十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處於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三十萬元到五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敲詐勒索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的,將會減輕或從輕處罰。

二、敲詐勒索罪能從輕處罰嗎?

存在以下情節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一)敲詐勒索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犯罪情節輕微,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1)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2)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諒解的;

(4)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二)敲詐勒索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不認為是犯罪;認定為犯罪的,應當酌情從寬處理。

(三)被害人對敲詐勒索的發生存在過錯的,根據被害人過錯程度和案件其他情況,可以對行為人酌情從寬處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敲詐勒索罪與暴力取債罪並不一樣,構成敲詐勒索罪後,也是可以從輕處罰的,但需要滿足法定條件,得到受害人的諒解,犯罪情節較輕,社會危害性不大,具有法定從寬處罰的情形,沒有參與分贓,不是本案的主犯,這些情況都可以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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