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與詐騙罪的界限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3W

一、敲詐勒索罪與詐騙罪的界限有哪些?

敲詐勒索罪與詐騙罪的界限有哪些?

兩者的犯罪主體都屬一般主體。犯罪主觀方面都是直接故意,並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主要區別在於犯罪的客體和犯罪的客觀方面不同,當事人是否基於認識錯誤而處分財產。

(1)敲詐勒索罪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公私財產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詐騙罪的犯罪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是單一客體。

(2)在犯罪客觀方面,敲詐勒索罪以威脅、要挾的方法,造成被害人心理上的恐懼從而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詐騙罪則是用虛構事實或隱瞞事實真相的欺詐手段,使被害人信以為真,從而彷彿是“自願地交出財物”。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詐騙罪的起刑金額是多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另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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