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替人當打手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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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替人當打手什麼罪?

一、若是替人當打手什麼罪?

致人輕傷以上,是故意傷害罪;多人蔘與打羣架,可能構成聚眾鬥毆罪;如果以上情況都不是,不算犯罪,只是治安案件。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頂替他人承擔刑事責任的,是屬於對犯罪人員進行包庇的行為,會構成包庇罪的,並且對被頂替者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條【窩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傷害罪該如何處罰?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4)故意傷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亡後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僱傭他人實施傷害行為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

(2)因被害人的過錯引發犯罪或對矛盾激化引發犯罪負有責任的;

(3)犯罪後積極搶救被害人的。

綜上所述,故意傷害行為下要是導致了他人重傷,則此時必然會構成故意傷害罪。不過結合到實際傷害情況的不同,那麼最後對行為人的處罰也是不一樣的。其中要是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重傷,那起刑點為10年有期徒刑,最嚴重的時候也是可以直接判處行為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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