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考罪入刑如何追責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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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替考罪入刑如何追責當事人?

替考罪入刑如何追責當事人?

國家對於考試作弊這一不良風氣,將考試作弊寫入刑法,並將其懲處力度加大,最高可達7年。刑法第二百八十四之一 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刑九修正前對考試作弊的處罰:

“雖然國家明令禁止考試作弊,但由於刑法沒有相關條款,僅對當事人作行政處罰,顯得‘高舉輕罰’”。以替考為例,目前的處罰依據主要是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該辦法規定,在校生做“槍手”,將被所在學校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其他人員做“槍手”,由教育考試機構建議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開除或解聘。找人替考者考試成績作廢,1到3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其違法成本非常低。

就法律條文而言,除非是泄露考題,可按刑法的“泄露國家祕密罪”、“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瀆職罪”等論處,否則往往只按行政法規處理,譬如取消考試成績、禁考多少年之類。就司法實踐而言,面對考試作弊,司法部門在執法時會認為這是教育部門的職責,除非作弊事件到了性質非常嚴重、社會影響非常惡劣的程度,司法部門才會介入。即使作弊組織者被問罪,協助作弊行為也因存在法律空白而被輕饒。因此,試題買賣、組織替考、團伙作弊、非法制造作弊工具等行為難以得到有效遏制。

三、刑九修正後對考試作弊的處罰:

根據草案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作弊組織者、作弊器材或其他幫助提供者、試題和答案提供者等,將面臨最高七年有期徒刑;而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考試者,將被處以拘役或者管制。

從披露的信息來看,首次審議的“草案”將考試規定為“國家規定的考試”,有近20種,包括高考、國家司法考試等。法律規定: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近些年來考試作弊等行為也是屢禁不止的,那麼在國家組織的諸如全國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招考等重大考試中發生的考試作弊案件時有發生。作弊手段更是層出不窮,替考行為就是一種較為普遍、層次較低的作弊行為,那麼司法機關也是會對替考當事人進行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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