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抗訴案件流程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1W

一、刑事案件抗訴案件流程是怎樣的

刑事案件抗訴案件流程是怎樣的

刑事案件抗訴程序一般分為兩種:下抗上審;同抗同審。刑事抗訴包括上訴程序的抗訴和審判監督程序的抗訴。前者是指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81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這就是下抗上審。

而同抗同審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05條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依法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二、刑事案件抗訴條件是什麼

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為有抗訴必要,依法提出抗訴:

1、人民法院採信自行收集的證據,未經庭審質證即作為裁判的根據,導致裁判錯誤的。

2、人民法院不採納公訴人庭前收集並經庭審質證的有效證據,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決無罪或改變事實認定,造成錯誤裁判的。

3、人民法院審判活動嚴重違反法定訴訟程序,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案件過程中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等行為,影響公正裁判的。

4、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或者適用法律錯誤,量刑雖然未致畸輕畸重,但社會影響惡劣的。

5、因重要事實、法定情節認定錯誤而導致錯誤裁判,或者因判決、裁定認定犯罪性質錯誤,可能對司法實踐產生不良效應的。

三、再審抗訴與二審抗訴的區別是什麼

1、對象不同:二審的抗訴對象是尚未生效的一審裁判,而再審抗訴對象則是已經生效的判決和裁定,其中有的是一審生效的裁判,也有兩審終審的裁判。

2、抗訴機關不同:二審抗訴的機關是原審法院的同級檢察院,再審抗訴的機關是原審法院的上級檢察院或最高檢。

3、接受抗訴機關不同:接受二審抗訴的機關是抗訴檢察院的上一級法院,而接受再審抗訴的機關是抗訴的檢察院的同級法院。

4、提起期限不同:二審抗訴有法定的期限(10天/5天)而法律沒有對再審抗訴的期限作規定,只要人民檢察院發現生效的裁判確有錯誤,不論是在判決、裁定的執行中。還是在執行完畢以後,均可提出抗訴。

5、效力不同:二審抗訴必然導致第一審裁判不發生法律效力,但再審抗訴不會停止原判決、裁定的執行。

6、抗訴的作用和後果不同:二審程序的抗訴,主要是為了阻止第一審法院的判決生效,避免將人民檢察院認為有錯誤的判決交付執行;審判結果可能改判或發回原審法院重審,也可能維持原判。而再審程序的抗訴,主要是為了實事求是,有錯必糾,將已經交付執行的錯誤裁判糾正過來。

綜上所述,抗訴其實就是人民檢察院法院該人民法院的裁定或者判決出現錯誤時提請審判機關依法重新審理並予以糾正的訴訟行為,對於刑事案件如果要抗訴的話是有兩種途徑的,一個是上抗下審,還有一個就是同抗同審。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