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間的限制有哪些 - 什麼情況下會判緩刑

來源:法律科普站 6.76K

緩刑期間的限制有哪些 什麼情況下會判緩刑

對於緩刑期間的限制,其實也就是緩刑人員在緩刑考驗期內實際需要遵守的一些規定,而這些規定其實也就可以當做是對其的限制,根據規定如果違反了相關的規定,那麼就會被撤銷緩刑,然後收監執行原判刑罰。那到底緩刑期間的限制是怎樣的呢?下文中本站小編為你解答疑惑。

一、緩刑期間的限制有哪些

根據《刑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規定定期向執行緩刑的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二、什麼情況下會判緩刑

根據我國《刑法》第72條、第74條的規定,適用一般緩刑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緩刑的附條件不執行原判刑罰的特點,決定了緩刑的適用對象只能是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輕重是與犯罪人被判處的刑罰輕重相適應的。我國刑法典之所以將緩刑的適用對象規定為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為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相反,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而未被列為適用緩刑的對象。

2、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這是適用緩刑的根本條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雖然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不予關押不至於危害社會的,才能適用緩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屢教不改、主觀惡性較深,有再犯之虞,適用緩刑難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累犯不能適用緩刑。

根據《刑法》中的規定,小編為大家總結了一下緩刑期間的限制內容,主要涉及到四個需要遵守的內容,當然,在緩刑考驗期內如果再犯新罪的話,則此時也是不允許的,這種情況下需要對所犯新罪定罪處罰,然後再與前罪進行數罪併罰。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