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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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過失損壞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可能涉嫌犯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當然,在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時候,不構成犯罪。也就是説,是否造成嚴重後果是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與非罪的分水嶺。既然構成了犯罪,肯定要追究刑事責任,那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什麼叫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

(一)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的概念

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是指過失損壞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二)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便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遭受毀壞,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3、犯罪主體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一切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上表現為過失,即行為人對其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的行為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應當預見,因為疏忽大意而未預見;或者雖然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了這種嚴重後果。

注意區分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與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的界限。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與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侵害對象相同,都危害公共安全。二者的主要區別是,(1)主觀罪過不同。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行為人對其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的行為會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嚴重後果是明知的,並且持希望或放任的態度,屬於故意犯罪。本罪屬於過失犯罪,行為人對其行為可能引起危害公共安全的嚴重後果應當預見,因為疏忽大意而未預見;或者雖然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2)對犯罪結果要求不同。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只要行為人實施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的行為,並足以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嚴重後果,無論嚴重後果實際是否發生,均構成犯罪,而且是犯罪既遂。而本罪則要求必須發生嚴重後果才構成犯罪。如果實施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的過失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不構成犯罪。

二、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犯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值得一提的是,成立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需要嚴格把握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第一,本罪以發生嚴重後果為必要條件,如果未造成嚴重後果,不是犯罪;第二,本罪在主觀方面是過失,出於故意心態的不構成本罪。如果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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