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陷害罪去哪裏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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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告陷害罪去哪裏報案?

一、誣告陷害罪去哪裏報案?

按照刑訴法來看,公檢法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人自首,都應當接受。也就是無論是否在其職能管轄範圍內都必須接受,而不能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絕,會幫你移送主管機關處理的。 按照一般情況來看,由公安機關來受理。 如果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後認定,不進行立案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你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二、構成誣告陷害罪的行為

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作虛假告發,意圖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為。

這裏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幹部、羣眾,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構成本罪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誣告陷害他人,必須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為目的而捏造事實誣告的,如以敗壞他人名譽、阻止他人得到某種獎勵或者提升等為目的而誣告他人有違法或不道德行為的,不構成本罪。

(二)捏造的事實必須是他人的犯罪事實,如果捏造的事實不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則不構成本罪。

(三)不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實,而且將捏造的犯罪事實向有關機關進行了告發。

(四)誣告陷害的行為必須有明確的對象,如果行為人只是捏造了某種犯罪事實,向有關機關告發,並沒有具體的告發對象,這種行為雖然侵犯了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但並未直接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因此,也不構成本罪。

(五)誣告陷害行為,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這裏的“情節嚴重”,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實情節嚴重、誣陷手段惡劣、嚴重影響了司法機關的正常工作或者社會影響惡劣等。只要誣告陷害的行為符合以上條件,不論誣陷人動機如何,也不論被誣陷人是否受到刑事處罰,都不影響本罪成立。

犯誣告陷害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誣告陷害罪的,從重處罰。當然,如果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不實的,不構成犯罪。

雖説大家腦子裏的觀念是清者自清,但處於二十一世紀的當下如果不能學會以法律武器捍衞自己的權利那是萬萬不行的,誣告陷害罪是法律上一種常見的罪行,但懲罰力度卻不算小,一旦觸碰此條法律後果將會異常嚴重,受害者也不要一味地退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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