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偷越國境五人屬於什麼罪?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5W

一、組織偷越國境五人屬於什麼罪?

組織偷越國境五人屬於什麼罪?

是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

(三)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四)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六)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一般判二年以上七年依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同時對被組織人有殺害、傷害、強姦、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數罪併罰。

二、偷越國境罪的主觀要件有什麼?

本罪在主觀方向是故意。過失不能構成本罪。即明知是國(邊)境線卻仍決意偷越的。如果行為人不明確或不知道是國(邊)境界,而誤出或誤入的,不能構成本罪。

實施本罪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違反了紀律,為了逃避處分;有的是犯了罪,為逃避刑事處罰;有的是為了走私販毒等。不同的動機可以作為處罰情節考慮,但不影響犯罪的成立。但對一般居民為了探親訪友、趕集、過境耕種或出國謀生,一般不宜以犯罪論處,可按我國出入境管理法規,給予一定的行政處罰

三、組織偷越國邊境罪立案條件是什麼?

1、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應當立案偵查

2、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為重大案件:

(1)一次組織20-49人偷越國(邊)境的;

(2)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3-4次的;

(3)造成被組織人重傷1-2人的;

(4)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5)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6)違法所得人民幣5-20萬元的;

(7)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3、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為特別重大案件:

(1)一次組織50人以上偷越國(邊)境的;

(2)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5次以上的;

(3)造成被組織人重傷3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

(4)違法所得20萬元以上的;

(5)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綜上所述,行為人實施的行為一旦滿足了本罪的構成要件,就應當進行立案偵查

這種情況構成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超越國境罪的主觀要件是行為人主觀故意的行為,如果是行為人的過失行為,不構成此罪。實施該罪的犯罪動機是多種多樣的,主要表現為違反國邊境的管理,規定,非法出入境,犯該罪被立案之後,要追究刑事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