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他人非法偷越國境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一、組織他人非法偷越國境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組織他人非法偷越國境罪的判刑標準一般是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較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八條【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
(三)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四)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六)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犯前款罪,對被組織人有殺害、傷害、強姦、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應當立案偵查。
2、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為重大案件:
(1)一次組織20-49人偷越國(邊)境的;
(2)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3-4次的;
(3)造成被組織人重傷1-2人的;
(4)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5)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6)違法所得人民幣5-20萬元的;
(7)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三、組織他人非法偷越國境罪的定罪證據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綜上所述,組織他人非法偷越國境罪的判刑標準不是固定的,我國法律制度中對該罪規定的最嚴厲的量刑標準是無期徒刑,而且法律規定可以並處罰金,但並沒有準確規定罰金的標準,所以量刑標準沒有詳細的案情是不能準確分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