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犯的構成特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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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繼續犯的構成特徵有哪些

繼續犯的構成特徵有哪些

1、繼續犯是一個行為,因為主觀上繼續犯具有對於一個犯罪行為的故意,儘管具有長時間實行的性質,但都是為了達到其犯罪的目的。行為具有這種延續性,但不能由此認為是數行為。例如非法拘禁,拘禁一天是一個行為,拘禁一年也是一個行為;只是行為延續時間長短不同而已,並不涉及行為的單複數問題。具有一個行為是繼續犯成立的前提條件,如果是數行為,那就不可能是繼續犯。

2、繼續犯是持續地侵害同一個法益,如果其所侵害的是法律所保護的不同權益,就不可能是繼續犯。

3、繼續犯是在犯罪既遂即完全齊備某種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以後,犯罪狀態仍然處於持續之中。不僅是犯罪狀態的持續,而且同時也是犯罪行為的持續。

4、繼續犯是犯罪行為在相當長的時間裏持續地存在,而且是不間斷地存在。如果沒有行為的這種持續性,就不可能存在繼續犯。持續時間長短不影響犯罪構成,但作為犯罪情節,對量刑具有重大意義。

法律依據,《刑法》

第八十九條: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二、繼續犯與連續犯的區別

繼續犯亦稱持續犯,是指犯罪行為與該行為引起的不法狀態在一定的時間內處於繼續狀態的犯罪。特點如下:

(1)必須是犯罪行為與不法狀態同時繼續。

(2)犯罪行為在一定的時間內不間斷。

(3)行為侵犯了同一具體的社會關係。

(4)出於一個罪過。

連續犯是指基於同一的或概括的犯意,連續實施數個相對獨立的犯罪行為,觸犯同一個罪名的犯罪形態。特點如下:

(1)行為人主觀上基於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

(2)客觀上實施了性質相同的數個行為。

(3)時間上數行為具有連續性。

(4)法律上數行為觸犯了同一個罪名。

繼續犯與連續犯的區別:

(1)繼續犯實際上只有一個行為,而連續犯則有多個行為。

(2)繼續犯的行為雖然持續一定的時間,但不間斷;而連續犯的數個行為之間持續一定的時間,但數行為之間是有間斷性的。

最後,繼續犯強調犯罪行為和持續狀態,沒有特殊原因,繼續犯會一直繼續自己的犯罪行為並且持續沉浸在自己的犯罪狀態中。這在法律中也是典型的案件。目前法律對這類案件的解釋也很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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