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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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尋釁滋事的行為,並不一定就是構成刑事犯罪,只有那些符合法律當中規定的尋釁滋事罪的立案標準的行為,才會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關於尋釁滋事處罰方面的內容,本站小編整理好了文章,將在下文中為您介紹。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搗亂,肆意挑釁,橫行霸道,隨意毆打傷害無辜,破壞公共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尋釁滋事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隨意毆打他人致人重傷、死亡的,或者使用暴力、脅迫方法強拿硬要的,屬於本罪與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的想象競合犯,按從一重罪處罰的原則,應分別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定罪處罰,而不定本罪;以暴力或者其他強制方法追逐、攔截婦女的,屬於本罪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法條競合犯,應以其中特別法條規定的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定罪處罰。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犯本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實踐中,應正確認定和處理擾亂尋釁滋事行為,要注意區分結夥鬥毆行為與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行為與尋釁滋事罪、以強拿硬要的形式尋釁滋事的行為與搶劫罪的界限。

相關法律為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定。

如果尋釁滋事行為尚不構成刑事犯罪的,那麼通常是給予行為人行政處罰,如果構成了刑事犯罪的話,則就要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最高可以判處行為人五年有期徒刑。如果導致他人重傷、死亡的話,則以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更多相關知識,你可以到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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