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個人信息繳納社保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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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被他人冒用了去買社保,本人可以到社保部門投訴以及追究冒用身份的人的法律責任。

盜用個人信息繳納社保怎麼處理?

如果別人盜用身份證購買社保,那麼自己想繳納社保的時候就不能夠買成功,因為社保只能一個人購買一份,因此可以選擇註銷或者辦理社保轉移。但是辦理社保轉移,享受的待遇都是身份證所有人才能享受的。

身份證持有人憑公安部門出具的冒用或借用身份證處罰決定書(特殊情況需緊急辦理社保卡的,須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報警記錄原件)以及身份證、户籍證明材料(須有頭像信息)原件到社保部門申請信息核查。户籍證明材料由“身份證持有人”出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單位有前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有前兩款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社保卡是一卡兩個賬户,分為醫保個人賬户和金融賬户。相當於一卡兩用,既是一張社會保障卡,也是一張銀行借記卡,具有現金存取、轉賬、消費金融等服務,使用更加方便。被冒用買社保會有造成經濟損失的害處。

其次,還可能造成被冒用人親戚、朋友的損失。所以知道自己身份證被冒用後要儘快到相關機構辦理更改社保人的業務,避免造成更大損失。

我國的個人信息的種類是多種多樣的,此時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應當注意和了解相關的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必要的時候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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