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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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是什麼?

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是什麼?

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鈎。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般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二、社會保險交納比例是多少?

1、養老保險:單位繳19%個人繳8%。領取養老保險待遇需兩個條件:必須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必須滿15年及其以上。

2、醫療保險:單位繳6%個人繳2%。從參保繳費之日起,滿6個月後才能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率分為0.6%—3.6%共8個檔次,社保經辦機構按照單位所屬行業特點核定費率。

4、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率為0.3%,如果男職工參加了生育保險,妻子沒有參保,在生育時也能享受一定的生育津貼。

5、失業保險:單位繳0.6%個人繳0.4%,失業保險必須在繳滿一年後才能享受,一般為交一年領2個月,交2年領4個月,但享受的最高時限不能超過24個月。

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是需要由當事人的提交有關材料到社保部門來接受審查後認定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諮詢社保部門來處理,不同的社保類型所認定的相關事項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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