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竊從重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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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扒竊從重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扒竊從重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1、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進行盜竊罪。

2、盜竊數額特別巨大的

3、多次盜竊的

4、攜帶凶器盜竊、扒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嚴重的

5、盜竊殘疾人、孤老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的財物的

6、犯過盜竊處罰一定時間內又犯罪

7、因盜竊造成其他嚴重情節的

二、盜竊罪的量刑標準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該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參照上列數額,確定該地區執行的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三、不認罪可以判刑嗎?

可以的,只有證據就可以定罪。

刑事訴訟

第五十三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扒竊包括其他的違法亂紀的行為,被從重處罰的情形都具有鮮明的特徵,因為可以直接反映出犯罪嫌疑人自己對國家的法律制度根本就是肆無忌憚的,有些犯罪嫌疑人覺得自己每次偷的東西也不多,這樣不管怎樣也不會被判刑,實際上累計盜竊三次以上就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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