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犯罪構成三階層的內容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7W

一、刑法犯罪構成三階層的內容是什麼?

刑法犯罪構成三階層的內容是什麼?

刑法犯罪三階層分別指犯罪構成要件的符合性,違法性,有責性。

構成要件的符合性,即成構成要件的該當性,指犯罪首先必須符合刑法各本條及其他刑法法規所規定的某種構成要件行為。構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斷是一般的,抽象的,定型化的,客觀的判斷。此處並不包括有關行為人的身份,個性,特徵的判斷。

構成要件的違法性,是指行為違反法律,及行為為法律所禁止,行為為法律所不允許。此處涉及實質的違法性問題,即為何行為為法律所禁止,通説認為實質的違法性即法益的侵害性。行為侵害或威脅了刑法所保護的社會利益。違法性是個別的具體的,非定型的客觀判斷。

構成要件的有責性,指非難可能性,既能夠就符合構成要見的違法行為對行為人進行非難、譴責。有責性是個別的,具體的,內部的判斷。

二、關於犯罪論體系的變化

縱觀當今世界各國犯罪論體系,主要為三種模式。分別為兩階層説,三要件説與犯罪構成四要件説。我國現在通説採四要件説。四要件分指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犯罪客體指我國刑法所保護的而為犯罪行為所侵害的社會關係。犯罪客觀方面指犯罪活動在客觀方面的外在表現。如危害行為,危害結果,因果關係等。犯罪主體指實施危害行為的人或單位。

犯罪主觀方面指犯罪主體對其所實施的犯罪行為所持的主觀心理態度。如故意,過失。

隨着我國刑法理論的不斷髮展進步,以及司法實踐中所顯現出來的問題,越來越多的學者主張對我國的犯罪構成理論通説,即四要件説進行改造。從司法實踐中看,四要件説是我國刑法構成理論的主流,植根於我國刑法領域,為司法工作人員和學者所熟知,在操作上也很熟悉,有一定的合理性。在此筆者僅淺談犯罪構成的三要件説,以拓寬司法實踐中對於司法工作人員認定犯罪的思路。

三、三階層遞進式犯罪論體系

大陸法系的犯罪構成體系是三階層遞進式。其由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和有責性組成。一個行為要構成犯罪,除了行為符合構成要件並屬於違法之外,行為人亦必須負有責任。該理論在判斷一個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時,首先判斷該行為是否符合某罪的構成要件(構成要件該當性就是構成要件符合性)。如果符合,再判斷該行為是否具有違法性。通常來説,符合構成要件的行為就是具有違法性的行為。但有時也有例外,例如正當防衞行為、緊急避險行為就是不具有違法性的行為。如果具有違法性,再判斷行為人是否具有有責性,即行為人是否負有責任。通常來説,符合前兩個要件的,就具有有責性。但是也有例外。例如13週歲的少年故意殺人的,或者喪失辨認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故意殺人的,就沒有有責性,就不承擔刑事責任。

在認定刑事犯罪的時候,我們應當嚴格的按照相關的認定方法來進行認定,以免出現錯誤認定犯罪的行為,錯誤的定罪量刑也會影響到我國的司法公正和公信力。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