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兩大主要罪名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7W

非法集資兩大主要罪名是什麼?

日常生活中,人民羣眾對非法集資活動是十分痛恨的,這種犯罪對社會和家庭危害很大,可能會導致受害人陷入生活困難,甚至家破人亡。非法集資只是一種犯罪形式,刑法中沒有非法集資罪,而是有其它的罪名。那麼,非法集資兩大主要罪名是什麼?下面小編根據刑法有關知識介紹下。

一、非法集資兩大主要罪名是什麼?

1、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非法集資有哪些特徵?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權限的部門批准的集資;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裏“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三、如何識別和防範非法集資?

1、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

2、正確識別非法集資活動,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准。

3、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收益往往伴隨着高風險,不規範的經濟活動更是藴藏着巨大風險。因此,—定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依法保護自身權益。

4、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參與者投入非法集資的資金及相關利益不受法律保護。因此,當一些單位或個人以高額投資回報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債券、基金和開發項目時,一定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

由此可見,根據刑法有關條文,非法集資兩大主要罪名是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構成集資詐騙罪的,按照刑法規定,法院會對犯罪嫌疑人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並處罰金。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處罰較輕,最高刑期就是十年有期徒刑。人民羣眾發行犯罪線索後,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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