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致死賠償嗎 - 有什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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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致死賠償嗎,有什麼標準

故意傷害致死案件,可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也可以單獨在刑事判決作出後依法提起民事訴訟,根據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來賠償。那麼故意傷害致死賠償嗎,下文由本站小編總結的關於故意傷害致死對於民事賠償部分的介紹。

一、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量刑標準:

根據《刑法》第234條的規定,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起刑為10年,適用死刑。在刑事訴訟事務中,“以犯罪嫌疑人對被害人及家屬積極作出民事賠償作為酌定情節在量刑中被充分考慮”已在司法實踐中被普通運用。因此,民事賠償部分的解決將直接影響對犯罪嫌疑人判處實刑的期限。

二、賠償項目:

1、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具體賠償數額要依據(1)、事故責任大小;(2)、受害人的户口性質;(3)、是否還有扶養人以及當地具體經濟狀況等確定。

三、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具體賠償項目及標準:

1、喪葬費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 被扶養人生活費。

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3、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4、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總結的故意傷害致死賠償嗎的相關事項。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相對於單獨民事賠償,範圍和數額都要少,二者各有利弊;但無論怎樣起訴法院都不判決支持刑事案件受害人死亡產生的精神撫慰金。人身損害賠償項目較多,計算複雜,建議委託專業律師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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