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犯罪預備與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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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區分犯罪預備與犯罪中止

在刑事犯罪的過程中,其實也有一些犯罪最終是沒有完成的,這個時候結合不同階段,情況不一樣,就會出現不同的結果,包括犯罪預備、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等等。那其中犯罪預備與犯罪中止該如何進行區分呢?本站小編在總結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犯罪預備的概念

犯罪預備,是指做實施犯罪前的準備工作。如預備犯罪工具、創造犯罪條件等。犯罪預備具備以下特徵:1、行為已經着手實施犯罪預備行為;2、犯罪預備行為必須是在着手實施犯罪前停止下來;3、犯罪預備行為停止在犯罪預備階段必須是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

二、犯罪中止的概念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自動有效的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特徵:1、必須是在犯罪預備過程中或犯罪實行過程中放棄犯罪,這是犯罪中止的前提條件; 2、必須是主動放棄犯罪(自動性是實質條件);3、必須是徹底放棄犯罪。

三、如何區分犯罪預備與犯罪中止

1、概念不同

犯罪預備,是指做實施犯罪前的準備工作;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自動有效的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是犯罪中止。

2、處罰不同

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四、犯罪預備算犯罪嗎

根據《刑法》第22條第2款規定:“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途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對犯罪預備的處罰,必須要認定行為屬於犯罪預備。根據《測法》第22條規定:為了犯罪 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犯罪預備具有以下三個特徵:

(1)已經實施了犯罪的預備行為。即已經實施了準備犯罪工具或者製造犯罪條件的犯罪預備行為,而不是單純的犯意表示。

(2)罪行為必須在預備過程中停頓下來。如果犯罪行為沒有在預備過程中停頓下來而已經着手實行犯罪 則構成其他犯罪形態。

(3)罪行為在預備過程中停頓下來.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果是基於行為人以內的原因停止犯罪,則是犯罪中止。

從上文的介紹中可以知道,犯罪預備與犯罪中止之間的不同之處主要在兩個方面,即概念和處罰。也就是説不管是成立犯罪預備還是犯罪中止,其實都是要對行為人作出相應的處罰。不過對於預備犯一般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但如果屬於中止犯的話,則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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