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二審認罪能減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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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二審認罪能減刑嗎?

有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審的時候,不承認交代罪行,法院在其它證據充分的情況下,也可以做出判決。如果被告不服,可以在拿到判決書後十五天內上訴。這樣,中級法院會啟動二審程序。由於種種原因,被告可能在二審的時候認罪。那麼,刑事訴訟二審認罪能減刑嗎?現在小編就給大家做個介紹。

一、刑事訴訟二審認罪能減刑嗎?

減刑是已在服刑期的犯罪分子減輕處罰的措施。在審理階段承認罪名,只能作為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於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試行)》第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自願認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自願認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從輕處罰。”這兩個條文規定對於“自願認罪的被告人”,法院會考慮“酌情予以從輕處罰”。《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第7條規定“對於當庭認罪自願認罪的,根據犯罪的性質、罪行的輕重、認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以下,依法認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二、刑事訴訟二審程序是怎樣的?

1、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2、第二審人民法院對於下列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

(1)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第一審認定的事實、證據提出異議,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上訴案件;

(2)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的上訴案件;

(3)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

(4)其他應當開庭審理的案件。

3、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講到這裏,大家應該知道了刑事訴訟二審認罪能減刑嗎這個問題的答案。只要在終審判決之前,被告認罪態度良好的,都可以獲得從輕處罰的機會。具體減刑的期限,法院會根據犯罪類型、犯罪情節及認罪態度等綜合衡量。如果被告在二審的時候依然不認罪,法院通常會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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