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與非法集資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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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與非法集資的區別是什麼?

如今保險的普及率是相當的高了,像人身保險和意外險等等,但是保險的名目繁多,很多人在不瞭解保險的情況下很可能的將保險與非法集資混為一談,那麼保險與非法集資的區別是什麼呢?小編整理了關於這個問題的介紹,大家一起來看一下吧。

一、保險與非法集資的區別是什麼?

1、保險公司是依法獲得保險監管部門正式批覆成立的。擁有合法的保險經營許可資格,擁有固定的正規經營場所,保險消費者可以查看保險機構的證件,必要時向保險監管部門進行查證。

2、銷售人員擁有合法資格。在購買保險之前,保險消費者可以主動詢問銷售人員姓名、營銷員編號及所在保險公司的全名,要求銷售人員出示證件,必要時應登錄中國保監會網站查詢保險機構的合法性,並致電保險公司客服熱線核實銷售人員身份真實性。

3、保險產品不允許承諾收益。保險消費者可主動通過保監會或保險公司官方網站進行查證,或通過致電保險公司客服熱線等方式核實保險產品的真假。

4 、選擇轉賬付款的繳費方式。購買保險時,投保人在選擇保費付款方式時,千萬記得要選擇轉賬付款,經由銀行向保險公司的賬户轉賬。如果有銷售人員要求直接付現金或把保費匯款至某個人或其他非保險公司的特定賬户,就需要引起警惕了。

5、購買保險簽訂的是保險合同。在首次繳費之後,保險消費者應要求銷售人員及時提供正式保單,鑑別保單真偽:真保單上有保險公司印章且為電腦打印,不應有人為改動、手寫的地方,也可致電保險公司客服人員對保單真偽進行核實。

二、保險業非法集資案件特點

從近幾年保險業非法集資案件情況看,具有以下特點:

1、承諾高額回報

涉案人往往向客户承諾高於同期銀行存 款利率的利息,採取先支付利息、到期支付本金或繼續滾存的方式進行集資。

2、假借保險名義仍是非法集資主要手段

涉案人虛構保險理財產品,或者假借辦理“團體年金保險”名義,或者以投資項目急需資金為由進行集資。

3、代銷第三方理財產品引 發非法集資案件風險凸顯

這類案件並不是由保險從業人員主導的,一旦案發,發行第三方理財產品的機構和主犯,往往人去樓空。

4、以偽造的單證、私刻的公司印章為工具

涉案人往往出具假保單或者所謂的投資理財協議,以自購的收據、或者公司作廢收據代替發票甚至真接手寫欠條,並在偽造單證或欠條上加蓋 私刻的公章,騙取資金。

5、利用職務便利誘騙

涉案人往往利用職務便利,以保險公司員工或銷售人員的身份取得當事人信任,從而騙取資金。

保險是有合法的經營許可證的,而非法集資是沒有的,而且非法集資最開始是像消費者承諾是有高回報的,並且需要消費者不斷的投錢,且沒有有效的合同等,而保險則是有正規的保單,這就是二者之間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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