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偷越國境罪的判刑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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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偷越國境罪的判刑是怎樣的

組織偷越國境罪的判刑是怎樣的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2、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

3、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4、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5、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6、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7、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犯前款罪,對被組織人有殺害、傷害、強姦、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二、偷越國境加重處罰的情形是

1、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這裏的首要分子,是指策劃、領導、指揮、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犯罪分子。

2、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這裏的多次,一般是指三次以上。人數眾多,是指十人以上。

3、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這裏的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是指在組織偷越國(邊)境過程中,由於運輸工具出現故障等原因導致被組織人重傷、死亡或者導致被組織人自殺等。

4、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身自由的。這裏的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是指出於偷越國(邊)境的需要,採取強制方法對被組織人人身自由進行剝奪或者限制。

5、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這裏的抗拒檢查,是指對邊防、海關等依法執行檢查任務的人員實施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以暴力相威脅,抗拒檢查。

6、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這裏的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是指以牟利為目的,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獲取的財物數額巨大。

7、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這裏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除上述六種情形以外,具有其他後果特別嚴重、手段特別殘忍、影響特別惡劣等情節。

我國對於國邊境是有一套管理制度的,偷越國邊境一般情況下都會在七年以下的處罰,如果犯罪人積極的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並且悔過態度比較端正,那麼公安機關會根據情況,適當的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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