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抗税罪既遂怎麼量刑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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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了抗税罪既遂怎麼量刑處罰的?

犯了抗税罪既遂怎麼量刑處罰的?

抗税罪既遂的量刑處理,是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二條 【抗税罪】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税款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拒繳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拒繳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本罪在主觀方面出於直接故意,表現為明知負有納税義務而故意抗拒繳納税款,並且通過使用暴力、威脅方法而公開拒不繳納税款、非法獲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主觀故意和非法獲利的目的。則不構成抗税罪。

二、抗税罪與一般拒不繳納税款行為的界限是怎麼樣的?

兩者區分的關鍵在於是否採取了暴力、威脅的方法。抗税罪是採取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税款的行為,而一般拒不繳納税款的行為並沒有採取暴力、威脅的方法進行,多表現為無視税收法規,消極地拒不繳納税款;以各種藉口,採取軟磨硬泡的方式,税務機關的納税通知,拒不納税;拒不依法辦理納税申報或提供納税資料;或者因發生納税爭議而拒不納税。對於一般的拒不繳納税款的行為應由税務機關依照税收法規處理,構成其他罪的按照其他罪論處,但不能以抗税罪論處。《税收徵收管理法》第45條規定,抗税情節輕微,未構成犯罪的,由税務機關追繳應繳的税款,並處以拒繳税款五倍以下的罰款。

因此,兩者的界限在於情節是否輕微。犯罪情節可考慮兩方面內容,一是暴力程度、後果以及威脅的內容;二是拒繳税款數額大小及抗税次數的多少。如只有一般推搡等行為、未造成比較嚴重後果的:或只有一般威脅言詞的;或者數額小且是偶爾為之的,可認為屬於情節輕微而不構成犯罪

綜合上面所説的,抗税罪就是對於有繳納税費的公民而拒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所造成的犯罪行為,一般在處罰上面就會按照所繳納的金額,以及造成的情節大小來進行判決,而且本罪的主觀表現為直接故意,如果不是故意的行為,是不會構成此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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