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罪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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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罪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我國,強姦不同於猥褻。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來説,強姦要比猥褻所帶來的後果更為嚴重,犯罪性質也更為惡劣一點,但是我國刑法當中有着明確的規定,如果行為人對我國的婦女兒童實施猥褻行為的話,也是屬於一種嚴重的違法犯罪的行為。下面小編就詳細的為大家介紹一下猥褻罪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猥褻罪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猥褻兒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不滿十四周歲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褻對象。

同時,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強制猥褻、侮辱罪、猥褻兒童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二、猥褻罪和強姦罪的定義不同

強姦罪(刑法第236條),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強姦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強制性交),是一種違背被害人的意願,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的一種行為。

猥褻罪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意志,強制侮辱婦女的行為。是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實施的淫穢行為。猥褻既可以發生在男女之間,也可以發生在同性之間。

三、處罰也不同:

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如果出於殺人故意而採用暴力將其殺死後再進行姦屍的,應以故意殺人罪和侮辱屍體罪數罪併罰)

《刑法》第237條第1款、第2款規定,猥褻罪,犯本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的客體(原告)是未成年人的,或者犯罪主體(被告)是主觀直接故意的,再者是在聚眾或公共場所當眾犯本罪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性質不同

猥褻是當眾羞辱女人的性羞辱心,強姦是針對性而言的,動機是發生性行為,強姦即遂和強姦未遂的界定為有無發生性關係。

在我國猥褻婦女兒童的量刑基礎在五年以下。其中大家要注意的是,如果實施的犯罪對象是屬於未成年兒童的話,那麼量刑結果就會比較嚴重了。除了猥褻以外,強姦我國的未成年幼童,性質更為惡劣,最嚴重的話會面臨死刑。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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