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詐騙罪的報案材料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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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詐騙罪的報案材料包括哪些?

在社會當中,一些不法之徒會利用假的票據、銀行憑證或者虛假經濟合同進行詐騙。如果我們一旦遭遇經濟詐騙,首先想到的是向公安機關報案。那麼經濟詐騙罪的報案材料包括哪些?應該怎麼寫?下面本站小編根據整理的相關法律資料,給大家普及下這方面的知識。

一、經濟詐騙報案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1、可以口頭報案,但是為了事情能順利解決,最好準備好書面材料,包括:控告信。要寫清楚事情發生的經過和具體內容,可能的話,再寫上你認為構成犯罪的理由;

2、儘可能全面的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資料,有真的最好,是假的也要儘量提供,也許有線索在裏面;

3、相關證據有合同、交款票據、廣告承諾資料、產品説明、技術資料等等,和本案有關的儘量提供,尤其是能證明對方有欺騙行為的證據。

4、原則上報案應該由受害人或舉報人親自到公安機關遞交材料,但如果標的較小,又不在一個地區,親自報案不值得,也可以考慮委託當地親友報案,或者通過郵寄、電話等方式報案試試。

二、經濟詐騙報案材料如何寫?

正常來講,在針對經濟詐騙罪報案時應在報案材料裏面描述清楚事情的經過和已有的證據材料,同時清晰表明所有的線索材料;但一份報案材料的好壞直接關係到案件是否能到得到辦案單位的受理與立案,特別是標的較大的案件,一般都會委託專業經濟犯罪報案律師代理撰寫報案材料及立案溝通部分;

三、經濟詐騙向哪裏的公安機關報案?

按照刑事案件的管轄規定,刑事案件一般在犯罪地的公安機關報案。

利用經濟合同詐騙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地和犯罪結果地。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更為合適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負責辦理。幾個地方的公安機關都有管轄權的案件,由上一級公安機關辦理。管轄權有爭議的或者管轄不明的案件,由爭議雙方的上級公安機關辦理。

雖然説理論上,任何人發現犯罪行為都可以向任何司法機關(不限公安機關)報案,不管是否屬於自己管轄範圍,對於報案這些司法機關都應該接受,確實不屬於管轄範圍的,應該移送相應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但是,實踐中如果沒找到應該報案的地方,人家未必真受理,所以選擇正確的公安機關報案才利於問題的解決。同時,經濟詐騙案件屬於經濟犯罪偵查局管理範圍,所以,應該向當地經偵局報案處理;

國家對經濟詐騙行為打擊力度一直很大,如果我們不幸遇到經濟詐騙,請不要慌張。首先要整理好相關經濟詐騙罪的報案材料,如控告信、嫌疑人身份證明、假合同、假票據等。然後帶齊相關材料到公安機關進行報案。為了公安機關能儘快偵破案件,我們提交的材料一定要儘可能的多,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聊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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