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詐騙報案書面材料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1W

信用卡詐騙報案書面材料有哪些?

隨着電商行業的興起和發展壯大,人們已經不再侷限於用現金支付和購物拿了。支付寶、微信、信用卡等等都是支付的主要工具之一。然而,凡事有利就有弊,信用卡能夠廣泛用於支付和透支,也不排除有人利用信用卡實施詐騙。那麼,當發生信用卡詐騙案時,信用卡詐騙報案書面材料需要哪些呢?

一、定義

信用卡詐騙(又叫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二、條文

[刑法條文]

第一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所謂情節嚴重,是指詐騙數額巨大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這裏的數額巨大,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詐騙5萬元以上者。至於其他嚴重情節,主要是指利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偽造後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的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進行詐騙,屢教不改的;因其詐騙行為造成他人公私財物的巨大損失的;因其行為造成惡劣的影響的;等等。

所謂情節特別嚴重,是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以及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標準,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20萬元。至於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為常業的;屬於累犯、慣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個情節嚴重的情形的;因其詐騙行為造成他人特別嚴重的經濟損失或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利用詐騙財物進行其他嚴重刑事犯罪的,因其行為造成特別惡劣的影響的;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三、信用卡詐騙報案書面材料

舉報、報案、控告信用卡詐騙經濟犯罪行為,您需要提供如下證據材料:

1、被控告人身份資料,如身份證複印件、使用電話、住址等能證明或聯繫到被控告人的信息及資料;

2、被害人信用卡被冒用造成損失的證明能夠如銀行的催款單等;

3、被控告人信用卡被冒用的過程等報案材料;

4、銀行控告的案件中,被冒用身份騙領信用卡的申請資料、信用卡款項損失情況(銀行帳户清單)、銀行存款經過及結果等;

5、查找相關證人的線索等。

根據上文我們可以詳細的瞭解到,信用卡詐騙在當今社會並不罕見,我國相關法律條文對這方面也有了許多相關的細緻的規定以供定案和判刑。信用卡詐騙往往涉及的金額不小,報案時一定要嚴格按照程序規定進行。更多關於信用卡詐騙報案書面材料有哪些的相關知識請諮詢365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