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法律條文的具體內容是什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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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法律條文的具體內容是什麼樣的?

我國法律嚴禁吸毒、販毒。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我國制訂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以減少社會上吸毒販毒事件的發生。可是,普通民眾對於有關法律內容不很瞭解。那吸毒法律條文的具體內容是什麼樣的?下文將會為您詳細講解。

吸毒法律條文的具體內容是什麼樣的?

一、《刑法》規定:

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 片一千克以上、海洛 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 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 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 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 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 洛因或者甲 基苯 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 片不滿二百克、海 洛 因或者甲基 苯 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第三百四十八條【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鴉 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 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持有鴉 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 洛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五十三條【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強迫他人吸毒罪】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五十四條【容留他人吸毒罪】容 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第三百五十五條【非法提供麻 醉藥品、精 神藥品罪】依法從事生產、運輸、管理、使用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向走私、販賣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 非法持有鴉 片不滿二百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 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 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 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 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第七十三條 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 食、注射 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從中可知,我國的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都對吸毒行為進行了明確的法律意義上的界定,以降低具體執法過程中出現判決不清的可能性。此外,為了幫助大家瞭解毒品的危害,輔之以必要的毒品危害宣傳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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