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是已經立案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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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是已經立案了嗎

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是已經立案了嗎

1、立案偵查算是立案,刑訴法規定: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2、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3、刑事案件以《立案決定書》的日期為準。民事案件法院受理之後會向原告發送《受理案件通知書》。

二、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條件

(1)事實條件,即有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

(2)法律條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三、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 對於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對於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82條採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社會階層分級化這本來就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分級越明顯社會矛盾也必然會隨之增多,在政治、經濟的發展都相對穩定的情況下刑事犯罪是有增無減的。可是,民眾眼中的立案在法律上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像是一般的民事糾紛肯定不會有公安機關負責立案偵查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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