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提起刑事申訴 - 刑事申訴如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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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提起刑事申訴,刑事申訴如何進行

刑事申訴是指當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屬或者知道案件情況的其他公民,認為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有錯誤,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要求依法處理,予以糾正的行為。那麼實踐中,該怎麼提起刑事申訴呢?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為您介紹。

一、怎麼提出刑事申訴

原審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申訴最遲應在被告人刑罰執行完畢後二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訴人超過兩年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1、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

2、原審被告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三年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需要注意的是,申訴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訴一次;對經兩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複查均駁回的刑事案件,當事人再次提出申訴的,如果沒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對經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後維持原判的刑事案件,當事人再次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對最高人民法院再審裁判或者複查駁回的刑事案件,申訴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進行刑事申訴要提交哪些材料

對刑事案件申訴,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訴狀,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申訴的請求、申訴事實與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決書、裁定書,經過人民法院複查後再審的,應當附有駁回通知書、再審判決書或裁定書;

3、以有新的證據證明原裁判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為由申訴的,應當同時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複印件或者照片。

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知道申訴的對象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如果申訴不能取得預期的效果,那麼當事人基本上已經喪失了維權的最後途徑。如果您對上述問題存在疑問,不妨向本站網站的律師詢問,專業的律師能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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