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法律援助可以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一、在押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法律援助可以嗎?

在押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法律援助可以嗎?

可以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辦理案件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級司法行政機關所屬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國家在司法制度運行的各個環節和各個層次上,對因經濟困難及其他因素而難以通過通常意義上的法律救濟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會權利的社會弱者,減免收費提供法律幫助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可以依照規定申請法律援助:

(一)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屬於一級或者二級智力殘疾的;

(二)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託辯護人的;

(三)人民檢察院抗訴的;

(四)案件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二、怎麼申請律師法律援助?

1、公民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1)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2)經濟困難的證明;

(3)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4)申請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作書面記錄。

2、法律援助機構將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對其申請進行審查。法律援助機構根據案件或者事件的具體情況,可以適當延長對申請進行審查的時間,但是延長時間最多不得超過10日。

3、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確定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同級人民政府將在收到重新審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審議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和法律援助機構。

對於犯罪嫌疑人來説,如果沒有足夠的錢支付律師費,可以向有關機關申請法律援助。申請法律援助時,要準備好自己的身份證或者身份證明材料,經濟困難的證明材料,與申請法律援助有關的案件材料。法律援助機構會在收到申請後的半個月內進行審查,對於符合條件的會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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