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是什麼意思 - 有哪些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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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是什麼意思,有哪些職責

公訴人一般出現在刑事訴訟當中,是代表國家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一類人。那從法律角度分析,究竟這個公訴人是什麼意思呢?具體又有怎樣的職責?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公訴人是什麼意思

公訴人是指不用當事人而是由國家司法機關來直接提起訴訟,在中國主要由人民檢察院的司法人員來擔任,也就是説,在人民檢察院擔任訴訟的人,就是公訴人。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進行訴訟監督是檢察機關公訴部門的基本職能;公訴工作,既是一門充滿鬥爭藝術的檢察官工作,更是檢察機關的一項門面工作;公訴人在某種程度上就是檢察機關的形象代言人。要成為一名優秀的公訴人,就要爭做“學習型、敬業型、實幹型”的公訴人。

二、公訴人的職責有哪些

公訴人的主要職責是對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進一步闡述公訴機關的指控意見,並通過舉證、質證和辯論,使合議庭確認公訴機關對被告人的指控,依法宣判被告人有罪並處以相應的刑罰,公訴人還肩負着監督法庭審理案件有無違反法律規定的重要職責。出庭支持公訴的成敗,不僅關係到能否使被告人認罪伏法,實現公訴的法律效果,而且直接關係到檢察機關的形象和聲譽,也就是説能否通過支持公訴達到一定的社會效果,使旁聽羣眾受到法律教育,樹立人民檢察院在羣眾心目中的崇高威信。要成為一名合格的國家公訴人,必須具有“正、準、穩”三個基本的素質要求。

三、公訴人的法庭辯論技巧是怎樣的

1、搞好庭前準備,預測辯論焦點

出庭公訴能否取得成功,首要的是要吃透案情,做好出庭前的準備工作。既不能漫無邊際,又不能過於狹窄,而是要針對案件的具體情況,突出重點,全面準備。

一是要進一步熟悉案情,做到全案心中有數;

二是要認真準備公訴詞,全面、充分地論證犯罪;

三是要根據案件事實和證據,找出薄弱環節,預測辯論焦點,對辯護人在辯論可能提出的問題,擬寫答辯提綱;

四是對證據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必要的補充、完善;

五是對案件中涉及的所有法律要預先熟悉,在犯罪構成理論上,要胸有成竹;

六是在庭上要及時應變,根據法庭調查的情況和被告人、辯護人在法庭質證中表現出的辯護意向,及時修改、調整庭前準備的答辯內容,做好辯論的心理準備。

2、掌握重點,當庭訊問,為法庭調查奠定基礎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91條第1款的規定:“公訴人在法庭上宣讀起訴書後,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進行陳述,公訴人可以訊問被告人。”可見,公訴人當庭訊問被告人是法庭調查的必經程序。

公訴人當庭對被告人進行訊問,應根據被告人當庭陳述的情況,緊緊圍繞案件的主要事實進行訊問。訊問時要根據案件的發生、發展過程,條理清楚,層層深入,要合理掌握訊問的範圍和重點,突出案件的主要情節,重點進行訊問。對一些與案件定罪量刑關係不大的枝節問題可以略問或不問。

針對被告人對起訴書指控犯罪事實的陳述,對被告人認罪並陳述清楚的犯罪事實,應抓住主要情節簡略訊問;對被告人對定性有異議的,應着重從被告人作案時的主觀心理狀態和其實施行為的手段、過程上詳細訊問;對被告人避重就輕、推脱罪責的,要從被告人犯罪的時間、地點、造成後果等方面進行訊問;對被告人對證據提出異議的,要從現場情況和細節上進行訊問。

在分析了上述內容後,相信大家此時已經知道公訴人是什麼意思了吧,我國的公訴人一般是由人民檢察院的司法人員來擔任。但如果刑事案件屬於自訴案件的話,則允許受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此時就不會有公訴人。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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