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是什麼意思 - 辯護人職責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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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辯護是什麼意思,辯護人職責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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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刑事案件,被告人通常都會委託專業的律師提供辯護,此時就屬於刑事辯護。那要是從法律角度分析,刑事辯護是什麼意思呢?而此時作為辯護人的律師具體的職責又是哪些?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刑事辯護的定義

辯護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為反駁控訴,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有利於被告人的證據和理由,説明被告無罪、罪輕或應當減輕、免除處罰的訴訟活動。辯護基於法定的辯護權而產生,是針對控訴而提出並同控訴相對立的——種基本的訴訟職能。沒有控訴就沒有辯護,只有當被告人被控告之後,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才能進行辯護。

我國憲法和法律規定,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人民法院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被告人從開始參加起,就有權提出有利於自己的材料和意見,反駁對他的控訴,為自己進行辯護‘被告人除了可以自行進行辯護外,還可以委託律師和其他辯護人為自己辯護。在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案件中,如果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應當為他指定辯護人,並應當認真聽取和研究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依法辯護時所提出的材料和意見。

作為刑事訴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歷史要追溯到古羅馬時期。該制度紮根於“尊重人的尊嚴”這一思想,強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經法律規定的程序判決有罪之前,被推定為無罪,而享有辯護權及其他訴訟權利,可以委託律師或其他辯護人蔘與刑事訴訟程序,通過充分行使辯護權,與追訴機關進行平等對抗,以維護其合法權益。該制度對於完整訴訟結構形態的構成,對於案件事實真相的查明,程序正義的實現,訴訟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二、辯護人職責是什麼

(一)辯護人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根據事實”,就是要實事求是地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必須以事實為根據,而不是猜想、推測,更不是憑空捏造。“根據法律”,就是在事實證據的基礎上,以法律作為辯護的準則和依據,無論是無罪、有罪、罪輕、罪重,都要以法律規定為依據。“根據事實和法律”,是辯護人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辯護、維護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準則。但如果是為了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受刑事追究或者減輕處罰而弄虛作假、違背法律,則不能認為是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也不是正當履行職責。

(二)辯護人為了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應當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這是辯護人應當進行的主要工作,也是辯護人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惟一正確的途徑。“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就是説辯護人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瞭解案情,向被害人或者其他證人進行調查並收集有關證據材料時,要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基礎上,注意瞭解和收集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沒有實施犯罪行為、或者雖有犯罪行為但同時具有可以從輕、減輕、免除處罰情節的各種證據,比如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未成年人,有沒有、表現,在中是否起次要作用,等等,並向司法機關提出有關證據和辯護意見。

刑事辯護肯定是出現在刑事審理過程中,此時的辯護人並不要求必須是專業的律師,但建議最好是委託律師提供辯護,因為律師知道該如何辯護才是最好的,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營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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