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不服刑事判決的上訴期間是多久?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4W

一、當事人不服刑事判決的上訴期間是多久?

當事人不服刑事判決的上訴期間是多久?

不服判決的上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上訴指的是指當事人對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一審判決、裁定或評審決定,在法定期限內,依法聲明不服,提請上一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活動。

抗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的審判實行法律監督的重要形式。抗訴分為依上訴程序和依審判監督程序兩種提出方式。對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同級人民檢察院可在抗訴期限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或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發現確有錯誤時可依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人民法院應依法再審。再審時,人民檢察院應派員出庭。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二、上訴的條件有哪些?

上訴是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但是,並非對所有的裁判不服都能夠提起上訴;同時,即使對可以提起上訴的裁判,上訴權利的行使也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1)上訴的實質要件。實質要件涉及到哪些裁判可以上訴。上訴只能就法律規定可以上訴的裁判提起,如果法律規定不準上訴的裁判,當事人不能上訴,上訴程序也就無從發生。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可以上訴的裁判包括:按照普通程序、簡易程序審理的第一審判決以及法律明確規定可以上訴的裁定。

(2)上訴的形式要件。形式要件是指提起上訴在形式上所應具備的法定條件。

綜合上面所説的,上訴是屬於案件的當事人對判決的結果不服所要實施的行為,但對於上訴也是有時間限制的,需要在判決書出來的十五天之內向法院起訴,如果超過了此期限,那麼就會維持原判,所以,自己的權益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