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犯人剛進監獄怎麼過能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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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犯人剛進監獄怎麼過能減刑

減刑是在法律執行中對犯人進行減輕處罰的一種事項,倘若犯人符合法律所規定的條件,是可以有所減刑的,這也是為了鼓勵犯人能改過自新而設定的。那麼新犯人剛進監獄怎麼過能減刑?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一、新犯人剛進監獄怎麼過能減刑

1.確有悔改表現

如果犯人認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則視為“確有悔改表現”。

對職務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組織(領導、參加、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罪犯,不積極退贓、協助追繳贓款贓物、賠償損失,或者服刑期間利用個人影響力和社會關係等不正當手段意圖獲得減刑、假釋的,不認定其“確有悔改表現”。

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的申訴權利應當依法保護,對其正當申訴不能不加分析地認為是不認罪悔罪。

2.有立功表現

滿足下面的六條視為“有立功表現”:

(1)阻止他人實施犯罪活動的;

(2)檢舉、揭發監獄內外犯罪活動,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

(3)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4)在生產、科研中進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的;

(5)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積極的;

(6)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較大貢獻的。

第(4)項、第(6)項中的技術革新或者其他較大貢獻應當由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獨立或者為主完成,並經省級主管部門確認。

二、減刑的規則

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九個月有期徒刑;

確有悔改表現並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

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確有悔改表現並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二年有期徒刑。

被判處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兩次減刑間隔時間不得少於一年;

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兩次減刑間隔時間不得少於一年六個月。減刑間隔時間不得低於上次減刑減去的刑期。

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不受上述減刑起始時間和間隔時間的限制。

以上就是有關減刑的具體內容了,減刑一定程度能促使犯人接受教育重新改過,對社會還是有積極的一面的,但有限度,工作人員不能隨意修改已經規定的期限。如果對新犯人剛進監獄怎麼過能減刑還有什麼不懂的地方,建議向本站律師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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