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侵佔罪有何法律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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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佔罪有何法律特徵

2022侵佔罪有何法律特徵

1、犯罪對象只限於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不等於遺失物,也不同於遺棄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2、侵佔罪是典型的“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是刑法分則中規定的五種“告訴才處理”的犯罪中惟一沒有例外,只能由受害人或依刑法第98條的規定由其近親屬告訴的犯罪。

3、表現形式為“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為人將自己業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財物歸為己有,並且拒不交出,所以,侵佔罪的既遂一般以拒不交出為條件。

二、侵佔罪公安機關可以立案嗎

侵佔罪是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是屬於自訴案件,公安機關是不進行立案審查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自訴案件範圍】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根據本條規定,自訴案件包括三種:

一是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誹謗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侵佔案件;

二是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有證據證明,主要是指被害人能夠提供被告人的身份,有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該被告人對自己實施了犯罪行為;

三是公訴轉自訴案件,即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書面決定的案件。

侵佔罪是刑法所有自訴案件中唯一一個絕對親告罪,因此,任何情況下公安機關對此沒有管轄權,不能立案,如果立案,發現屬於侵佔罪後,應當撤銷案件,並告知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訴。通常,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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