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盜竊罪自訴案件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5.19K

刑事盜竊罪自訴案件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盜竊案主要以公訴為主,自訴為輔。高法解釋規定的自訴案件包括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公訴轉自訴案件。盜竊案如果可能判處3年以下刑罰,就是公訴兼自訴案件,既可以公訴也可以自訴;如果判超過3年,則是公訴案件。

在我們國家各級法院審理案件以起訴作為審判前提。如果沒人向法院“告狀”,法院則不予審理。法院審理刑事案件,分公訴和自訴兩種。公訴案件,由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自訴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自訴案件,包括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和不需要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所謂告訴才處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必須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則,法院則不予受理

“不告不理”是人民法院處理案件的一條基本原則。根據新的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對自訴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法院在宣判前,對於前兩類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也可以自行和解,第三類不能調解,但是可以和解,三類案件都可以撤回起訴,由法院審查;被告人還可以向自訴人提起反訴。

發現了他人盜竊行為之後是可以馬上報警,如果盜竊案件屬實的話,警方會按照相關的規定進行處理,不需要受害者自己處理。

對於刑事案件一般可以分為兩類,分別是刑事的公訴案件,需要公安機關收集證據材料,檢察院作為控訴機關,向法院審查起訴,法院最後依法審理,而自訴案件則不涉及多個機關的相互協調配合問題,是當事人自己向法院起訴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