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婚姻法重婚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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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婚姻法重婚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年新婚姻法重婚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

2、客觀要件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3、主體要件

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要件

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

二、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認定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時,核心在於認定其客觀方面。而認定重婚罪的客觀方面,要注意事實婚姻有可能會構成重婚罪。

1、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14日《關於〈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後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覆》明確指出,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施行後,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這足以説明,司法解釋肯定了事實婚姻仍可構成重婚。

2、事實婚姻出現在“重婚”行為中時有以下幾種情況:

(1)前一個婚姻是登記婚姻,後一個婚姻是事實婚姻;

(2)前一個婚姻是事實婚姻,後一個婚姻是登記婚姻;

(3)前一個婚姻是事實婚姻,後一個“婚姻”是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重婚罪也是屬於故意犯罪,但是這裏對故意的要求就僅僅限於直接故意,若是屬於間接故意的話,則也是無法認定為此罪。另外我們也要注意,實踐中不僅有婚姻關係的一方可能構成重婚罪,對於單身的人來講,若是明知對方已經有了一段合法的婚姻關係,仍舊與之結婚的,那也是可以認定構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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