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人員濫用職權罪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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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在我國的社會地位當中佔有很重要的一席之地。一些國企領導的權力可以説是比較大的,但是同時也是受我國法律限制的。因為國企的每一項決策,都和國家的經濟發展以及公民的基本利益是緊密相連的,因此我國法規也是不允許國企人員濫用職權的。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國企人員濫用職權罪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國企人員濫用職權罪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一、國企人員濫用職權罪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犯濫用職權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徇私舞弊犯濫用職權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構成濫用職權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個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節較輕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或拘役。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有關公司、企業等單位停產、嚴重虧損、破產的;

(四)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六)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三、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以濫用職權罪論處的,具有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具有情形之一且情節較輕,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或拘役。

四、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一)致人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或者輕傷10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五年;同時具有兩個情形的,為有期徒刑六年;情節嚴重的,為有期徒刑七年:

(一)致人死亡5人以上,或者重傷10人以上,或者輕傷20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

五、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以濫用職權罪論處的,具有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六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二年。

前款人員犯濫用職權罪,具有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八年;同時具有兩個情形的,為有期徒刑九年;情節嚴重的,為有期徒刑十年.

國企人員濫用職權罪的量刑標準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到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當然每一種的量刑標準都是根據,國企人員濫用職權罪所釀成的後果來分別進行的。如果給國家經濟利益帶來了重大損失的話,那麼肯定量刑後果也是比較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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