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十級單位應該如何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6W

一、工傷十級單位應該如何賠償?

工傷十級單位應該如何賠償?

工傷職工,因工負傷,構成十級傷殘,證明傷害已經職工身體造成較為嚴重的傷害,工傷職工理應依據我國相關相關法律規定,享受十級傷殘對應的工傷待遇。

依據我國社會保險法,和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職工構成十級傷殘,可以分情況享受以下工傷待遇:

1、如果用人單位依法為工傷職工繳納了工傷保險,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以下賠償項目:工傷醫療費和康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傷殘輔助器具費、及7個月的本人工資作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同時用人單位也需要支付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工資待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在此需要特別説明:如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則上述所有賠償項目均有用人單位承擔,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支付標準和數額由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決定,請用人單位和廣大工傷職工具體詳見所在地出台的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的具體規定。

二、如何申請工傷賠償

1、向辦理機構申辦工傷賠償,辦理機構是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分中心或者個人至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各區(縣)社保分中心。

2、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4、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複印後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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