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工費無因管理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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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工費無因管理是什麼意思

一、誤工費無因管理是什麼意思?

無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託,也無法律上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自願為他人管理事務或提供服務的事實行為。大陸法民法中債的發生根據之一。構成條件:

(1)管理人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也未受本人委託;

(2)管理人從事管理他人事務的事實行為,包括對他人財產或事務的料理、保護、利用、改良、處分、幫助或服務等,至於管理人自己是否受益則在所不問;

(3)管理人具有為他人管理的意思,其目的在於為他人謀利或免使他人利益受損,不具備這一要件者不屬於無因管理。根據大陸法各國的民法規定,無因管理事實將在管理人與本人之間引起債的關係;本人負有償付費用並賠償管理人損失的僨務

二、無因管理人造成他人損害

無因管理給管理人造成了損失的因由受益人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3條對無因管理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損失進行管理或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32條規定:“民法通則第九十三條規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務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償付的必要費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務活動中直接支出的費用,以及在該活動中受到的實際損失”。

三、誤工費賠償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 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 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後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 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根據這一規定,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其計算公式可以表述為:

誤工費賠償金額 = 誤工收入(天/月/年)× 誤工時間

①關於“誤工收入”的確定。因受害人工作情況的不同,收入的確定,又分成2種情況:一種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因誤工而減少的 收入;另一種是在無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其收入以及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

②關於“誤工時間”的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 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收入。

無因管理其實就類似於見義勇為,很多見義勇為的當事人都是完全出於自願,見義勇為的當事人在過程當中自己墊付的醫藥費等,這些可以跟被侵權人索要,但誤工的這種情況是當事人自願導致的,強行跟被侵權人索要誤工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因此,誤工費跟無因管理沒有一點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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