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補償安置費該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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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房地產業飛快的發展,城市規模的節奏也越來越快,公路等公共設施的建設,農村大量的土地被相關部門和企業徵收,隨之而來的是徵地補償費的問題,也是廣大居民密切關心的問題,因為它與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徵收居民的土地之後,會補償一系列的補償費,那麼徵地補償安置費該給誰呢?請您閲讀下文本站對該問題的解答。

徵地補償安置費該給誰?

一、徵地補償的安置費支付對象

徵地的安置補償費是向被徵地土地上的個人支付的因土地徵用而喪失賴以生存的土地的一種補助性費用,是對失去土地的農民提供的一個社會保障。依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第2款之規定,徵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安置補助費並非由徵地單位直接支付給需要安置的村民,而是根據具體情況據以支付或者安置。

具體包括:

(1)如果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需要安置的村民,則徵地單位將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然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對需要安置的村民進行安置。

(2)如果是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比如有的地方徵地時成立了具體負責安置的公司,則安置補助費由徵地單位支付給此類安置公司,由安置公司對安置補助費統一進行支配和安置。

(3)如果需要安置的村民不需要統一安置,則安置補助費直接支付給被安置的村民.或者徵得被安置村民的同意用於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二、徵地補償程序

1、由被徵地權利人、村幹部、徵地人員、監督員等現場指界,確定徵地的四至範圍及果樹等附着物的權屬和類別。

2、用紅塑料繩圈定果樹等附着物的四至範圍。

3、由徵地人員按規定對果樹等附着物進行鑑別。經鑑別不屬於補償範圍或不符合補償規定的,對相關附着物在現場和圖上分別作出標記,同時現場告知權利人,並做好解釋。

4、經鑑別屬於應補償範圍的,按下列程序辦理補償登記:

(一)將果園位置標繪在地形圖上,量算出圖斑面積並編號;

(二)分類清點果樹等附着物的數量,丈量樹冠的直徑;

(三)根據果樹的數量和圖斑的面積,計算果樹的密植度,確定補償的方式,即按實際棵數補償還是按畝補償。

(四)對果樹等附着物進行現場拍價,製作徵地補償登記表,並按規定由被徵地權利人、村幹部、徵地人員、監督員等現場簽名確認。

(五)組織人員將已清點登記的果樹砍除或作出明顯標誌。

5、凡權利人無正當理由不在補償登記表上簽名的,將相關果園的位置、面積、圖斑號和權利人姓名做成標牌在現場插示,由徵地人員對現場進行錄像存檔。

6、徵地人員按規定製作補償登記表後,將一式三份的補償表第三聯現場交權利人,第二聯交監督員,第一聯在當天移交徵地服務中心。

由此可知,徵地安置補償費並非由徵地單位直接支付給需要安置的居民,而是要根據具體情況支付安置補償費或者安置。如果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或者其他單位安置需要安置的居民,則徵地單位支付安置補助費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相關組織,由該組織統一安排居民,如居民不需要統一安置,則安置費直接支付給該居民。所以説徵地補償安置費該給誰還是得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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