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補償和安置費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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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徵地補償和安置費有什麼區別?

徵地補償和安置費有什麼區別?

徵地補償和安置費的區別就是發放的項目是不一樣的,徵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計算標準,它是按照土地的年產值來進行計算,而安置費用的話是根據人口來進行一個計算,補償費用的具體的計算的方式是根據補償的徵地面積和它的平均產值以及補償倍數。土地補償費是指因國家徵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補償。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徵收土地補償包括青苗、地上物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土地補償費法律規定: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二、什麼是安置補助費

安置補助費是指國家在徵用土地時,為了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並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的生活,所給予的補助費用。

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公式:

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 沒有提供週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總之,土地補償費是指因國家徵用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對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損失的補償。按照國家政策有關規定,土地補償費由被徵地單位用於恢復和發 展生產,土地補償費的補償對象是土地所有人。安置補助費是指國家在徵用土地時,為了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並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的生活,所給予的補 助費用。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定:“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安置補助費俗稱“勞力安置”,是對具有勞動能力而失去勞動對象的農民的生活安置,具有很強的人身性,但安置補助費的金額多寡、支付標準並不受被徵土地多寡因素影響,其標準更多地考慮受安置農民個體因素。

在各個地方進行土地徵收補償的時候,很多的人是比較困惑的,因為確實在我們國家一關征收土地補償它是有很多的項目範圍的,比如説存在着土地的補償,還有安置補償費用,安置補償費用,他需要計算的有農村的户口的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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