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範圍內的無證房 - 有拆遷補償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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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徵收範圍內的無證房,有拆遷補償款嗎?

徵收範圍內的無證房,有拆遷補償款嗎?

1、無證房屋不一定不予補償

根據《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違法建築的認定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非經合法主體、合法程序,不能直接認定為違法建築而拒絕予以補償。因此,沒有下發任何書面通知、口頭被認定為違建而進行拆除且不予拆遷補償的房屋,律師是能夠通過這其中的違法點為被拆遷人爭取合理拆遷補償的。

2、無證房屋不等於違建

由於土地制度改革、歷史遺留等問題,我國存在大量的無證房屋,尤其是1987年之前農民建設的農村房屋,當時並沒有辦理產權證件的法律要求,因此不能以沒有證件認定這類房屋為違法建築。目前實踐中通常的做法是,對於2008年以前建設的房屋,即使沒有房屋產權證也不認定為違法建築,被拆遷户們有權獲得合理的拆遷補償。

3、無證房被認定為違建可不予拆遷補償的條件

《城鄉規劃法》規定建設房屋應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等審批手續,2008年以後建的沒有合法審批手續的建築,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依照法定程序被認定為違法建築的,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4條的規定在被徵收時是不予拆遷補償的。

認定無證房屋為違建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程序,否則不能以違建為由拒絕拆遷補償並強制拆除:

首先,違法建築的認定主體應當為所在地的規劃部門;

其次,違法建築的認定,應當以行政機關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為準;

再次,違法建築的認定應當遵守法定程序。先由執法機關製作立案呈批表;進行實地調查;調取涉案房屋證照檔案;然後出具調查終結報告;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並依法送達、書面催告拆除等。

二、拆遷房的補償方式

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遠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並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彙總測定並公佈。

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採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築物的正常價格。

上述三種價格都是拆遷補償的法定依據,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

相關的徵收可以利用貨幣、置換等方式對這類人員的損失進行補償,相關的補償應不低於同等地段或當事人房屋的經濟價值進行補償。補償時相關的當事人如有異議的,可以向當地的主管部門進行提交,辦理這類徵地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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