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整治無償佔用耕地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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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道整治無償佔用耕地合法嗎?

河道整治無償佔用耕地合法嗎?

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對耕地進行徵收的,需要經有關部門的批准,並且制訂徵收補償方案,如果不進行補償的,是屬於違規徵地的情形。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二、耕地徵用補償的程序是什麼?

1、擬訂徵用土地方案:由擬徵用土地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訂。

2、審查報批:報有批准權限的上級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縣人民政府對經批准的徵地方案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

4、徵地補償登記

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 補償登記。

5、制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由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准的徵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記情況(經核實)制定,即把徵地方案中確定的各種補償的總費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體落實人員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組織實施

徵地補償費用應當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實施後,由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單位對被徵用的土地進行清理。

綜上所述,水利部門經常會對河道整治,佔用到村民耕地的話,需要根據當地的政策給付補償款。徵收耕地有嚴格的程序,徵收部門會和村民簽訂補償協議。對於不補償就佔用的,屬於非法用地,損害村民利益。這種情況下,村民可以去國土部門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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