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佔用耕地強拆可以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5W

一、違法佔用耕地強拆可以嗎

違法佔用耕地強拆可以嗎?

違法佔用耕地的建築是可以強拆的,但是需要由相關部門先做出限期強拆的通知書要求被拆遷人自行拆除該建築物。如果被拆遷人拒絕執行的話,相關部門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進行司法強拆,法院在確認情況之後,可以批准司法強拆行為,再由相關部門以及相關的單位執行強拆的流程。但是強拆的流程也必須遵守規定,建築公司以及社會人員是不可以參與強拆的。

二、強制拆遷房屋的流程

1、在政府作出責成決定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並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儘量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

2、被拆遷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內仍未自動搬遷的,執行人員才能正式實施強制搬遷。

3、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單位負責人到現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並由公證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及其房屋內物品進行證據保全。實施強制拆遷時,被執行人應當到場,當然,如果其拒不到場,也不影響執行機關的執行。

4、強制拆遷房屋證據保全時,公證機關應通知被拆遷人到場。如其拒不到場,公證員應在筆錄中記明。公證員應當組織對所有物品逐一核對、清點、登記,分類造冊。並記錄上述活動的時間、地點,交兩名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在場人員核對後,由公證員和在場人員在記錄上簽名。被拆遷人拒絕簽名的,公證員應在記錄中記明。

5、物品清點登記後,應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於被拆遷人的,拆遷人應將物品存放在合適的倉庫中,同時,拆遷人應制作通知書,通知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領取物品。逾期不領的,拆遷人應辦理提存。

6、強制執行騰出的房屋,由裁決機關接收。

耕地是不能隨便的佔用的,如果有人非法佔用耕地用來建房子的,相關部門或者村委會可以依法做出要求自行拆除的通知書。如果被拆遷人拒絕執行的話,相關部門可以報備法院申請司法強拆,法院審理之後會批准司法強拆的請求,並且強拆費用由被拆遷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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