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賠償不公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2W

相關規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

拆遷賠償不公怎麼辦?

一、關於徵收

第十一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徵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公佈。

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多數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徵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第十四條 被徵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關於補償

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第二十六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由以上條款可以看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比較強調民眾的參與,這個徵收和補償涉及到幾個環節,一個就是作出徵收決定,要不要徵收,如果做了這個徵收決定以後,就是怎麼補償,什麼標準,這個補償裏面老百姓能不能參與。這好幾個環節裏面,實際上這次的條例都規定了老百姓的參與,尤其是利害關係人的參與。因此,《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為規範政府徵收行為、維護被徵收人合法權益提供了重要保障,以後如果遇到拆遷賠償不公怎麼辦的問題也知道怎麼處理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