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橋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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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國家的發展必然會建設新的公用設施,如鐵路、機場、橋樑等等,建造這些設施時會需要徵用到公民的土地,雖然我國公民對土地沒有所有權,但國家徵收土地時會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對被徵地人員給予一定的補償。温州的經濟發展在全國處於領先水平,那麼温州大橋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呢?本站小編將為大家提供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

温州大橋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一、温州市徵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温州市區實行區片綜合價補償,市區範圍統一為一個區片,區片綜合價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1、土地補償費:徵收集體農用地(除菜地外)、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每畝土地補償費為2.4萬元;徵收菜地每畝土地補償費為3萬元;

2、安置補助費:徵收集體農用地(除菜地外)、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每畝安置補助費為4.8萬元;徵收菜地每畝安置補助費為5.4萬元。

二、温州市徵地補償青苗費的標準是多少?

青苗補償費以當季作物的產值適當補償,無青苗不補償。青苗補償費按下列標準執行:

1、水田、旱地每畝0.12萬元;

2、菜地每畝0.18萬元;

3、盛果園每畝1.04萬元,始果園、衰退果園每畝0.78萬元,幼果園每畝0.52萬元,茶園等參照處理;

4、一年生林木種苗每畝補償1.8萬元,兩年生以上林木種苗每畝補償2.5萬元。

三、徵地補償款如何分配使用?

徵收土地各項補償費按下列規定分配使用:

1、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2、安置補助費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將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

3、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歸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事實上,徵地補償標準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會受到政策、經濟等因素的影響。而根據規定,政府如果要徵收公民的土地,應將相關的徵收事項包括賠償標準對公民進行公示,以保證徵地補償的公平與公正。如果對當地徵地補償標準有疑問的,可以諮詢當地土地徵收部門或關注相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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