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農村拆遷補償辦法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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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農村拆遷補償辦法是怎樣的?

拆遷本是促進經濟發展的好事,但常因補償糾紛而造成拆遷進程受阻。所以政府要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出台相應的補償政策,實事求是,符合當地的發展特點。那麼在江蘇省農村拆遷補償辦法是怎樣的? 下面就由本站的小編針對此問題做相關介紹,以供大家瞭解。

一、江蘇省農村拆遷的補償規定

江蘇省政府關於調整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蘇政發〔2011〕40號規定:

全省統一按照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確定土地補償費標準如下: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最低標準,一、二、三、四類地區分別為每畝24000元、21000元、18000元、16000元。徵收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徵收農用地土地補償費計算;徵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徵收農用地土地補償費的0.5倍計算。

徵收農用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徵地農民人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被徵地農民人數,按照被徵收農用地的數量除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徵地前人均佔有農用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徵地農民,其安置補助費最低標準,一、二、三、四類地區分別為每人26000元、23000元、17000元、14000元。徵收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徵地補償,原則上執行我省規定的徵地補償標準,如國務院規定標準高於我省,執行國務院規定標準。徵收採煤塌陷地的補償標準另行制定。

各市人民政府根據上述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具體標準作出相應調整,不得低於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同時,根據《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規定,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具體標準作出相應調整,調整後報省人民政府備案,並向社會公佈。

調整後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最低標準從2011年4月1日起實施。在此之前經依法批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項目,按原徵地補償標準執行。

最後,《土地管理法》第51條規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收土地的補償費標準和移民安置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第53條規定:經批准的建設項目需要使用國有建設用地的,建設單位應當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有關文件,向有批准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二、江蘇省農村拆遷的補償標準

(一)徵用土地按照以下標準給予補償:

(1)土地補償費

1、徵用耕地的,按其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八至十倍計算;

2、徵用精養魚池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至十二倍計算,徵用其他養殖水面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八倍計算;

3、徵用果園或者其他經濟林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八至十二倍計算;

4、徵用其他農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計算;

5、徵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至五倍計算;

6、徵用農民集體所有的非農業建設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計算。

(2)安置補助費

1、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徵用耕地的面積計算。徵地前被徵地單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頃以上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頃的,從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減少一百五十分之一公頃,安置補助費相應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過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2、徵用其他農用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該土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的百分之七十計算;

3、徵用未利用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非農業建設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構築物的補償費,按照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確定;

2、農田水利工程設施、人工養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着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則付給遷移費或者補償費;

3、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的產值計算,能如期收穫的不予補償。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經濟林木等,支付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給予合理補償或者作價收購。

前款規定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每公頃低於一萬八千元的,按一萬八千元計算。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的具體標準,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並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二)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行使土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但被徵用的屬農民承包經營的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又未能調整其他數量和質量相當的土地給農民繼續承包經營的,應當將不少於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被徵地農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條件將土地補償費用於發展生產、解決農民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徵地農民同意後,統一安排使用。

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安置人員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三)經批准佔用國有農用地,導致原使用單位受到損失的,可以按不高於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同類土地的標準予以補償

以上就是關於江蘇省農村拆遷補償辦法的介紹,拆遷補償事關每位拆遷户的利益,各位拆遷户們需要根據政府出台的補償標準,實事求是的核算補償金額。如果有問題的可以協調解決,切不可採用暴力或堅決抵制拆遷的方式,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更多法律知識您可以登入本站網站諮詢相關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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