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維權第一板斧 - 善用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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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拆遷維權第一板斧:善用信息公開

通過辦理徵地拆遷案件,愛土拆遷律師團發現,很多當事人對於徵地拆遷中自己的合法權益不知道該怎麼去爭取和兑現。遇到違法徵地拆遷時,大家更多的是選擇非正常的表達渠道,導致維權困難重重。

今天,我們講講徵地拆遷中大家都用得上的維權“三板斧”,勢大力沉,幫助大家順利維權,先學第一板斧吧。

徵地拆遷維權第一板斧:善用信息公開

信息公開,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以及規章授權和委託的組織,在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過程中,通過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動將政府信息向社會公眾或依申請而向特定的個人或組織公開的制度。

通俗易懂地説,就是政府把自己做的事情公開給老百姓,讓咱老百姓知道政府在做什麼,做的事情是不是合法。

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被稱為徵地拆遷維權的“三板斧”,可見,在專業的拆遷律師的眼裏,徵地信息公開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了解,徵地信息公開為什麼這麼重要,作為被徵收人,我們又應當怎麼做?

為什麼徵地信息公開工作很重要?

在農村,由於很多應公開的徵地信息沒有公開,被徵地農民也不知道如何申請公開,經常出現農民的土地和房屋稀裏糊塗被徵收的情況,嚴重侵害被徵地農民的合法利益。

徵地信息公開是加強徵地管理,促進依法徵地、陽光徵地、和諧徵地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被徵地農民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重要渠道。

在徵地拆遷維權過程中,專業的拆遷律師可以根據政府答覆信息公開申請的態度和結果,判斷出本次徵地是否存在違法,可能在哪些環節存在違法,並同時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收集重要證據,有的放矢,提高維權成功率。

由此可見,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是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的基礎和前提。

政府信息公開向誰申請?

依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市、縣政府組織用地報批和徵地實施,徵地補償安置等信息由市、縣政府及其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產生。按照“誰製作、誰公開”和“就近、便民”的原則,市、縣政府是徵地實施的主體,也是徵地信息公開的主體。

因此,徵地信息一般是向市、縣國土資源局申請公開。

哪些徵地信息應當公開?

(一)政府應當主動公開的徵地信息

1、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覆文件,其中,國務院批准的城市用地還應公開省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實施方案的文件;

2、地方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批准情況與申報情況相比發生變化的,轉發文件中應明確表述變化後情況);

3、徵地告知書以及履行徵地報批前程序的相關證明材料;

4、市、縣政府用地報批時擬定的“一書四方案”(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説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設用地為“一書三方案”,即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説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

5、徵地批後實施中徵地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有關材料。

(二)被徵收人可以申請公開的徵地信息

1、用地報批前徵地調查結果、聽證筆錄;

2、用地批准後徵地補償登記材料;

3、徵地補償費用支付相關憑證;

4、勘測定界圖(國家測繪資料保密規定的涉及軍事、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重要工程設施的項目除外);

5、其他屬依申請公開範圍的有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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