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維權案例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5W

一、案情簡介

徵地拆遷維權案例

荊號(化名)在吉林市昌邑區站前街中康路開有一家大賓館,大約1000多平米,由於緊靠吉林火車站,地理位置優越,生意一直比較紅火,由於這幾年吉林市房地產行業大漲,再加上這塊土地的位置優越,早已被開發商盯上了這塊肥肉,終於2012年,當地政府終於開始了拆遷工作,賓館面臨拆遷,由於拆遷部門給出的拆遷補償價格遠低於荊某的損失,雙方一直沒有達成協議。今年3月份,拆遷部門就雙方拆遷補償糾紛申請吉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進行了裁決,並且在此後拆遷公司又給他斷水斷電,想要逼迫他們從這裏搬走。荊號在當地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怎麼能嚥下這口窩囊氣,經過甄選不遠千里來到北京找到了李三勇拆遷律師團隊,希望律師團憑藉專業的知識幫助自己討回公道,維權訴訟的大幕就此拉開。

二、兵出多路,打下勝利基礎

律師團接手此案後,憑藉專業知識,立即分兵數路,從多個方向對這次裁決進行圍剿,這些努力也會以後的訴訟的勝利提供了良好保障。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拆遷律師團首先針對政府信息進行法律調查,查清拆遷信息,為拆遷維權提供保障,緊接着,又對拆遷許可證提起復議,在着手應對行政裁決的同時,主動發起進攻,針對拆遷許可證的違法展開凌厲攻勢。

做完以上安排後,律師團這才正面對決行政裁決,在庭審中,直指對方諸多違法之處,如該立項審批文件不是由發改委作出的,而是市棚改辦,明顯的主體不適格,針對房屋的價格的評估不能反映其實際價值,明顯存在弄虛作假的情形,評估方法上也存在錯誤,顯然以“好”充“次”,故意壓低房屋價格。

可以説,經過律師團的調查和論證,吉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在進行裁決時,是非對錯,一目瞭然,城鄉建設委員會卻置法律與事實不顧,下達了明顯錯誤的“行政裁決書”。面對這樣的情況,律師團不是第一次碰見,律師們早有準備,維權之路只是剛剛開始。

三、致命一擊,維權漂亮收官

到了今年六月,雙方經過短暫休整後,對決再次展開。拆遷部門又一次挑起事端,依據吉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下達的“行政裁決書”,申請當地法院強制執行拆遷,欲強制拆除委託人的賓館,緊接着委託人便收到法院出具的行政裁定書,強制拆遷迫在眉睫。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表面上看,徵收部門似乎是於法有據,先前的“行政裁決書”更是為他們增加了不少底氣。

孰不知,這早已落入律師團的計算之中,一拿到這份法院出具的“行政裁定”,律師團立即向法院申請複議。複議過程中,律師團在前面所做的鋪墊終於開始發力。該案之外,針對拆遷許可證的訴訟和針對先前建設委員會的複議正在進行;該案之內,律師團據理力爭,指出對方的違法之處,如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徵收部門才可以提強制執行,但我方已經就先前的裁決提起復議且正在進行,行政機關沒有履行告知義務等。

“利劍出鞘,終於建功”,在律師團的案多方維權下,判決結果尚未出來時,房屋拆遷部門就主動找到了委託人,答應限期解決委託人先前的要求,拆遷補償最終提高了200多萬,政府對賓館的拆遷提供方面,委託人才在補償協議上簽字。面對拆遷部門的妥協,律師團最終揚眉吐氣,為委託人爭取到滿意的結果。

以上就是徵地拆遷維權案例。在這個案例中,被拆遷人與土地徵收部門發生糾紛後,經過審理,最終是被拆遷人獲得了勝訴,被拆遷人勝訴的主要原因是案例中的拆遷部門有違規情況。所以,在拆遷時,如果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犯,可以勇敢地向法院提出訴訟,只要對方存在違規情況,那麼,法律會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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